关于各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统一编号的通知

2015年01月13日 00:00 admin 点击:[]

                                 

 

各二级党校:

根据党校培训工作需要,现将各二级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编号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编号包括四部分:

1、年份(N)共四位:200X;

2、学院代号(Y)两位数,分别为:文理基础学院01,大专文科基础学院02,大专理科基础03,机电工程学院04,信息工程学院05,商学院06,建筑工程学院07,外国语学院08,艺术传媒学院09,医学院10,教育学部11,会计学院12,继续教育学院13;

3、培训期次(C)为两位数,各二级党校按逐年实际培训期次填写XX;

4、顺序号(H)三位数,即学员的学号:XXX。

最后,学员编号为:NYCH。如文理基础学院党委二级党校2014年第二期培训班学号位015的同学,编号即为:201401 02 015。

二、各二级党校须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开班前一周,将参加培训的学员名单统一编号并报校党校。培训结束后,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按要求填写校党校统一印制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加盖二级党校所属党支部印章。

   三、各二级党校要认真贯彻校党委《关于印发党校工作细则的通知》精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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